印度帕妥珠单抗的推荐使用剂量是多少?

2025-08-03

帕妥珠单抗的推荐使用剂量是多少?

帕妥珠单抗作为 HER2 靶向治疗的核心药物,其剂量需根据患者体重、治疗阶段及适应症类型精准调整,临床应用中需严格遵循获批剂量方案以确保疗效和安全性。以下从不同适应症、给药方式、特殊人群调整三方面详细说明其推荐使用剂量:

一、HER2 阳性乳腺癌的推荐剂量

帕妥珠单抗在乳腺癌治疗中需与曲妥珠单抗、化疗联合,剂量方案根据治疗阶段(新辅助、辅助、转移性)统一制定,无阶段差异:

1. 初始负荷剂量

  • 剂量标准:首次给药时,推荐剂量为840mg,通过静脉滴注方式给药,滴注时间需持续 60 分钟。

  • 给药时机:负荷剂量需在化疗药物之前输注,确保药物在体内达到有效浓度后再联合化疗发挥协同作用。

2. 后续维持剂量

  • 剂量标准:首次给药后,每 3 周给药一次,维持剂量为420mg,滴注时间缩短至 30 分钟(若首次滴注无严重反应)。

  • 疗程要求

    • 早期乳腺癌新辅助治疗:通常与化疗联合给药 4~6 个周期,具体疗程根据肿瘤退缩情况调整;

    • 辅助治疗:总疗程为 1 年(与曲妥珠单抗疗程一致),共 17 个周期(含初始负荷剂量);

    • 转移性乳腺癌:需持续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。

二、HER2 阳性胃癌的推荐剂量

帕妥珠单抗在胃癌领域的剂量方案与乳腺癌一致,需联合曲妥珠单抗、顺铂及氟尿嘧啶类化疗药物:


  • 初始负荷剂量:首次静脉滴注840mg,滴注时间 60 分钟,需在曲妥珠单抗及化疗药物之前给药。

  • 后续维持剂量:每 3 周给药一次,剂量为420mg,滴注时间 30 分钟,与胃癌化疗周期同步,持续至疾病进展或毒性不可耐受。

三、剂量调整的关键原则

帕妥珠单抗的剂量需基于患者实际体重计算(而非体表面积),但无需根据年龄、性别或轻度肝肾功能异常调整剂量,仅在以下特殊情况需暂停或减量:

1. 输液反应管理

  • 若出现轻度输液反应(如皮疹、发热),可减慢滴注速度;

  • 若发生严重过敏反应(如呼吸困难、低血压),需立即停药并永久禁用帕妥珠单抗。

2. 心脏毒性监测

  • 治疗期间需定期监测左心室射血分数(LVEF),若 LVEF 降至 50% 以下或较基线下降≥10%,需暂停给药;

  • 若 LVEF 持续下降且未恢复,需永久停药,此时无需调整剂量,直接终止治疗。

3. 肾功能不全患者

  • 轻度至中度肾功能不全(肌酐清除率 30~89mL/min)无需调整剂量;

  • 重度肾功能不全或终末期肾病患者数据有限,需谨慎评估后使用标准剂量,避免盲目减量影响疗效。

4. 肝功能不全患者

  • 目前无肝功能不全对帕妥珠单抗代谢影响的数据,轻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可使用标准剂量,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需个体化评估。

四、临床给药注意事项

  • 给药顺序:帕妥珠单抗需在曲妥珠单抗之前输注,二者均需在化疗药物之前给药,避免药物相互作用影响吸收;

  • 配伍要求:需用 0.9% 氯化钠注射液稀释,禁止使用葡萄糖溶液,稀释后浓度需控制在 1.6~8mg/mL;

  • 遗漏给药处理:若距下次给药时间<6 天,可跳过遗漏剂量,按原计划继续给药;若>6 天,需重新给予 420mg 维持剂量,之后恢复每 3 周一次的给药周期。


综上,帕妥珠单抗的推荐剂量为初始 840mg 负荷剂量,后续每 3 周 420mg 维持剂量,适用于乳腺癌和胃癌的各治疗阶段,临床需严格遵循给药规范,仅在特殊毒性反应时调整,确保疗效最大化且安全性可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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