帕妥珠单抗可能引起心脏毒性,但发生率较低且多数可防可控。作为 HER2 靶向药物,其心脏毒性机制与干扰 HER2 信号通路对心肌细胞的保护作用相关,临床需重点关注但无需过度担忧。
帕妥珠单抗的心脏毒性以左心室功能不全为核心表现,具体包括:
左心室射血分数(LVEF)下降:这是最常见的指标异常,发生率约 3%~8%(单药使用时),联合曲妥珠单抗时发生率略升高(约 5%~12%)。多数患者无明显症状,仅通过超声心动图或心脏磁共振检查发现 LVEF 降低。
心功能减退症状:少数患者出现乏力、活动后气短、下肢水肿等轻度心功能不全表现,严重心力衰竭(如急性肺水肿)发生率极低(<1%)。
心律失常:偶见心动过速、心悸,多与 LVEF 下降相关,孤立性心律失常罕见。
心脏毒性的发生与以下因素相关:
联合用药:与曲妥珠单抗、蒽环类化疗药联用会增加风险,因两类药物均可能影响心肌细胞功能。
基础疾病:有心脏病史、高血压、糖尿病等基础疾病的患者风险更高,尤其是 LVEF 基线偏低(<55%)者。
治疗周期:辅助治疗 12 个月疗程中,毒性多发生在用药后 6~9 个月,停药后多数可恢复。
值得注意的是,帕妥珠单抗心脏毒性具有可逆性,多数患者在暂停治疗或给予心脏保护药物(如 ACEI、β 受体阻滞剂)后,LVEF 可逐渐恢复,永久性心脏损伤罕见。
为预防和控制心脏毒性,临床需严格遵循以下流程:
治疗前评估:用药前 4 周内完成 LVEF 检测,确保基线值≥50%;排查基础心脏病、高血压等风险因素并优化控制。
治疗中监测:每 3 个月复查 LVEF,若下降≥10% 且绝对值<50%,需暂停治疗并加强监测(每 2~4 周一次)。
干预措施:出现 LVEF 下降时,给予心脏保护药物;若持续下降超过 8 周未恢复,需永久停药。
综上,帕妥珠单抗存在一定心脏毒性风险,但通过规范监测和干预可有效控制,严重不良反应发生率低。临床实践中,获益通常远大于风险,患者无需因担忧心脏毒性而拒绝治疗,只需配合定期心脏功能检查即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