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度硼替佐米临床应用核心要点速览
0 2025-08-17
贝伐珠单抗引起的高血压是其最常见的心血管不良反应,临床需明确发生率特征并规范管理,以保障治疗安全。
贝伐珠单抗治疗中,高血压的总体发生率约为 20%~40%,其中轻度高血压(1~2 级,收缩压 140~159mmHg 或舒张压 90~99mmHg)发生率占多数,约 15%~30%;3~4 级重度高血压(收缩压≥160mmHg 或舒张压≥100mmHg)发生率为 5%~10%,极少数患者可能出现高血压危象(<1%)。
高血压多在治疗早期出现,通常在首次给药后 1~2 个周期(2~4 周)发生,且与药物剂量存在一定相关性:高剂量治疗(如 15mg/kg 每 3 周)的发生率略高于标准剂量(7.5~10mg/kg)。不同肿瘤类型中,结直肠癌、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高血压发生率相对较高,但无显著差异。高血压的发生机制与贝伐珠单抗抑制 VEGF 有关,VEGF 信号受阻可导致血管内皮功能异常、血管收缩增强及外周阻力增加,进而引发血压升高。
治疗全程需建立规范的血压监测方案:
治疗前:详细评估基线血压及高血压病史,对已有高血压患者需确认血压控制情况(目标<140/90mmHg),并记录降压药物使用史。
治疗期间:每次给药前测量血压,治疗初期(前 6 周)建议每周居家自测血压 2~3 次,稳定后可每 2 周监测一次;若出现头痛、头晕等症状需立即测量血压。
停药后:高血压可能持续存在,需在停药后 4~8 周内继续监测血压变化,直至稳定。
根据高血压严重程度采取阶梯式处理:
1 级高血压(收缩压 140~159mmHg 或舒张压 90~99mmHg):无需暂停贝伐珠单抗,可通过生活方式调整(如低盐饮食、规律运动)改善;若血压持续升高,可启动一线降压药物(如钙通道阻滞剂,硝苯地平或氨氯地平)。
2 级高血压(收缩压 160~179mmHg 或舒张压 100~109mmHg):继续原剂量治疗,立即给予降压药物治疗,优先选择长效制剂以稳定控制血压,每周监测血压 2~3 次,直至降至 1 级以下。
3 级高血压(收缩压≥180mmHg 或舒张压≥110mmHg):暂停贝伐珠单抗治疗,启动强化降压方案(如联合两种降压药物),密切监测血压(每日 1~2 次),待血压降至≤159/99mmHg 后可重启治疗,必要时降低药物剂量。
4 级高血压或高血压危象:永久停用贝伐珠单抗,立即住院治疗,静脉使用降压药物(如硝普钠)快速控制血压,排查靶器官损伤(如心、脑、肾并发症)。
既往高血压患者:治疗前需优化降压方案,确保血压控制达标;使用贝伐珠单抗期间若原有降压药物效果不佳,需及时调整方案(如增加剂量或联合用药)。
合并其他基础疾病:糖尿病、慢性肾病患者需更严格控制血压(目标<130/80mmHg),避免使用可能加重肾脏负担的降压药物。
药物相互作用:贝伐珠单抗与非甾体抗炎药联用时可能增加高血压风险,需加强监测并调整降压方案。
综上,贝伐珠单抗引起高血压的发生率较高,但通过早期监测、分级降压治疗及个体化管理,可有效控制风险,多数患者无需中断抗肿瘤治疗。